中新社北京九月九日电 (吴庆才 高志海)北京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惨案,经境内外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而制造这一命案的付贺功,此前已是故意杀人二起,抢劫八起,盗窃六起,强奸、猥亵各一起,身负三条人命的累犯。今天,这位恶徒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去年十月二十一日二时许,付贺功窜至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该园值班女教师发现,遂持幼儿园内的灭火器猛砸该女教师头、面部数下,致该女教师昏迷后又将其强奸,后付贺功用棉被盖住该女教师面部,致其死亡。因寄宿在该幼儿园的五岁幼童李某被惊醒,付贺功遂持灭火器猛击李头部数下,致李死亡。
三十一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付贺功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因盗窃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一九九六年六月因盗窃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二00一年释放。从二00二年起,付贺功在密云连续实施了两起残忍的故意杀人案,常年在东城、西城两个城区,靠抢劫、盗窃谋生,直至北新幼儿园命案后被捕获。据介绍,付贺功共犯下十七起罪行,身负五条人命。
在庭审现场,付贺功面无表情,似乎在听一个与己无关的死刑宣判,而且丝毫都没有悔改的意思。当有记者问他怎么会对一个五岁的孩子下得了如此毒手,付贺功面露凶色,竟称“杀都杀了,还有什么下不了手的!”
法院认为,付贺功罪行累累,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