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重庆市质监局近来对全市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累计抽查5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48批次产品,合格96批次,合格率为64.86%。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了爆竹类(包括吐珠类及喷花类)产品的标志、内包装、外引火线、禁用药物、药量以及组合烟花产品的外形、外观、引火线、筒体、主体平稳性、禁用药物、药量等主要指标。抽查结果表明,由于连续两年强化对违禁药物氯酸盐的监管,目前未发现违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氯酸盐的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点火引火线过短或者引燃时间过短。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在本次抽查中,有47批次产品不合格。二是引火线产品的水分含量超过标准要求。国家标准要求引火线的水分含量不得大于1%,此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的水分含量均达到了3.5%以上。三是2批次产品单个筒体壁厚达不到标准要求。四是1批次产品内包装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标准对烟花爆竹产品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庆市质监局正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根据要求,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巡查和抽查力度,切实提高重庆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记者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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