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绉掑悗 椤甸潰鑷姩璺宠浆鑷?a href="http://www.chinanews.com/">涓柊缃戦椤?/a>
鎮ㄥ彲浠ュ幓杩欓噷鐪嬬湅~
为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山东省财政厅近日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以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定职工就业。
山东省明确,已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的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航芍葱衅谖2009年之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
根据规定,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应当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航善诩浯锏酵诵菽炅涞闹肮,补齐个人账户资金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同时,山东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职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培训后经鉴定合格的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经批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记者王志)
【关于我们】-【 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