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前民进党高官特别费案,今天首度开庭。遭起诉的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长李逸洋出庭时否认犯罪,强调自己没有贪污犯意及不法所得。
特侦组去年7月间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及刑法伪造文书等罪,将李逸洋、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考选部长”林嘉诚、前“铨叙部长”朱武献5人,以及李逸洋机要秘书杨秀英等4名相关秘书起诉。合议庭今天传讯李逸洋、杨秀英2人到庭。
检方认定,李逸洋、杨秀英涉嫌诈领李逸洋在人事行政局长任内的特别费,金额为新台币43705元。不过,李逸洋与杨秀英下午在庭讯时均不认罪。
合议庭在两名被告陈述意见后,谕令3月26日下午2时30分再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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